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10:08:12        浏览次数:1360

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评选办法(修订版)》(厦工信软件〔2019〕87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为入库市统计局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并同时按规定在我市软件业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主营业务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工业软件等。

(五)对于企业总部在本市的集团型公司,按合并报表计算,统一以在厦母公司名义进行申报,并对在本市产生的营业收入、税收予以说明。

(六)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原则上不低于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速。

二、申报类型

(一)贡献大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税收800万元(含)以上。

(二)增长快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税收4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速30%(含)以上。

(三)创新强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税收200万元(含)以上,且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有重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以上3种申报类型可多选;对申报企业,将按评选办法规定,从贡献、增长、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

三、材料要求

(一)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附件)。

(二)企业2017、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审计报告。

(三)对于企业总部在本市的集团型公司,需提供近三年在本市产生的营业收入、税收的说明。

(四)创新强的企业,需提供近两年内新取得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企业有关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的证明材料(择主要材料提供,不超过3种)。

以上材料按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收件联系的电子邮箱。

四、其他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1. 政策咨询:市工信局软件服务业处,电话:2896586,2896587。

2. 收件联系:市软件行业协会,电话:2136048,2031328电子邮箱:ljq@xmsia.cn,地址: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三)申报企业经择优评选并公示无异议的,列入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