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15:03:19        浏览次数:1025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8〕374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工信软件〔2020〕4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并无涉黑涉恶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二、资金支持年度和申报时间

  (一)资金支持年度为2019年,即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其中,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3月27日。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 厦门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填报情况(厦门软件产业统计直报系统-企业主要指标2019年报表截图)。

  (二)申报项目材料:

  本通知所列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项目

  (一) 优秀案例奖励

  1. 申报条件:

  对2019年获得中央网信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文旅部等中央和国家部委(不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和机构)组织评选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优秀(或示范)案例的软件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2019年获得福建省省直部门(不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和机构)组织评选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优秀(或示范)案例的软件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申报材料:

  入选上述案例的证明材料(含部、省级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申报通知,获评案例的公示文件等)。

  (二)标准补贴

  1. 申报条件:

  (1)2019年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3级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评估认证费用补贴。

  (2)2019年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一级、二级认证的企业,分级给予20万元、10万元评估认证费用补贴。

  (3)2019年参与制订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的,且作为企业类排名第一位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编制费用补贴。

  2. 申报材料:

  通过认证的证书复印件,或官方公布的标准复印件。

  (三)参展补贴

  1. 申报条件:

  (1)参加副省级(含)以上政府主导的展、会、赛等活动的企业,对展位费的80%予以补贴。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

  (2)参加国家级行业专业组织举办,并经软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展、会、赛的企业,对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

  2. 申报材料:

  (1)活动组委会参展确认材料复印件;

  (2)活动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活动内容、展位布置、展位费优惠或折扣说明、费用列表、参展效果、2-4张不同角度的现场照片;

  (3)展位租赁合同、发票和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合同甲方和收款单位必须是主办单位委托或授权的机构)。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市级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

  2. 奖励资金总和超过本年度奖励资金预算时,实际奖励额度在上述限高基础上按比例进行压缩。

  (二)网上申报

  1. 申报企业请先在“统计数据直报系统”里填报统计数据。该系统有两个入口:

  一是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j.xm.gov.cn/)→网上办事→业务系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计数据直报;

  二是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www.xmsia.cn)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软件产业统计→统计数据直报系统。

  如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注册后与软协确认通过。

  2. 填报完统计数据后,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http://www.ixm.gov.cn)”注册法人账号——“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 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上载到系统。电子文件文件名要包含企业名称和文件内容简称,如“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可简称为“易联众审计报告”。

  (三)书面材料提交

  1. 书面材料按照基本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顺序装订,每项材料用彩页隔开,纸皮胶装;份数1份。

  2. 申报多个项目的,可只提供一次基本材料。

  3.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尽量采用双面打印或双面复印),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四)原件和复印件核对

  企业编写的表格、报告和方案等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由受理人员核对,核对后需盖核对章并由材料受理人员签字。

  (五)受理机构

  由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地址: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33号行政综合楼612室,咨询电话:2136048、2962038。

  (六)业务主管部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

  咨询电话:2896587、289658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