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8 1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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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相关政策配套服务工作,现开展工业软件产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信用良好,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3. 从事工业软件研发并产生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
(二)工业软件产品
1. 工业软件产品(含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以下简称“工业软件产品”)为企业自主研发,已产生市场销售;
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
3. 用于制造业企业生产制造环节,为设备、产线和工厂提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服务,包括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监测等。
4. 若为嵌入式软件产品,需已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税收优惠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申请材料
1. 工业软件产品备案申请表(附件);
2. 工业软件产品对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 嵌入式软件产品需提供2021年度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核表》及对应的《软件产品销售发票清单》,或其他已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4. 产品2021年度任意销售合同3份。通过第三方云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软件产品或服务的,提供与第三方云服务平台签订的合作合同。
三、备案程序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盖章扫描件(PDF电子版)和附件表格电子版(word版本)于7月22日前发送至受理机构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邮箱,原件备查。
市软协组织专家评审后将确定通过备案的产品名单,并在市软协官网上公示、公布。
四、联系方式
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2031328、2136048 电子邮箱:mail@xmsia.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