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0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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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九)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4),于2023年3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二)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申请表、申报信息汇总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和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人社部。获推荐人才项目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一)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园区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未入驻园区的,由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三)人社部对入选重点类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入选优秀类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我局还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提供1: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
(四)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婷、欧妹妹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邮箱:xiamenlqh@163.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附件:
1.厦人社[2023]21附件1 申请表.doc
2.厦人社[2023]21附件2 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3.厦人社[2023]21附件3 申报人承诺书.docx
4.厦人社[2023]21附件4 申报材料清单.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