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 09:56:06        浏览次数:2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九)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4),于2023年3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二)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申请表、申报信息汇总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和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人社部。获推荐人才项目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一)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园区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未入驻园区的,由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三)人社部对入选重点类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入选优秀类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我局还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提供1: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

  (四)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婷、欧妹妹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邮箱:xiamenlqh@163.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附件:

    1.厦人社[2023]21附件1 申请表.doc

  2.厦人社[2023]21附件2 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3.厦人社[2023]21附件3 申报人承诺书.docx

  4.厦人社[2023]21附件4 申报材料清单.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