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6 16: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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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现就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新型信息消费项目。(具体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厦门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项目要求。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
1.线上申报。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材料报送。线上提交后,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ljq@xmsia.cn。纸质材料一份(需盖章签字),于3月23日前报送至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组织推荐
根据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文要求,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推荐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厦门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四、其他
对入选项目企业,将加强宣传和示范推广,协助企业拓展市场,在符合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前提下,优先推荐使用。
五、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话:010-68208246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592-2896586
(三)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材料受理)
电话:0592-2136048/2031328
电子邮箱:ljq@xmsia.cn
(四)系统维护
电话:010-68011960/13310085687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