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9:52:44        浏览次数:3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二)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四)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五)试点示范项目示范期为2年,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及推荐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需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二)材料报送

  申报主体需于5月4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市软件行业协会,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三)审核推荐

  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四、支持措施

  经工信部遴选获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按《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第(七)条规定给予支持:自获评年度起,在项目示范期内,按年度市内销售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话:010-88687028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软件和数字产业处,电话:0592-2896586

  (三)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2136048,2031328

  地址: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四)申报系统维护人员

  电话:010-88686171

  附件: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doc

 

申报事项提醒:

  1. 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2. 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3. 申报项目须为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4. 申报主体需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5. 申报主体需于5月4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市软件行业协会,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6. 申报系统维护人员电话:010-88686171(技术支持)

  7. 受理咨询: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2136048,2031328